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是一体两翼。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体,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而乡村振兴是巩固脱贫成果,是为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致富创造环境、增强造血功能。借脱贫攻坚的力量,唱响乡村振兴“新农歌”,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借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要立足现实,放眼长远。现实来看,打赢脱贫攻坚是眼前任务,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巩固脱贫成果,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在过渡期内严格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严格考核开展普查,严把退出关,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从长远来看,要想在脱贫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乡村振兴,就必须实现农业产业的现代化发展。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从简单的产业扶贫模式转换到产业兴旺的思路上,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激发乡村发展的活力,巩固农村发展成果;这不仅有利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彻底摆脱农民增收、创收后劲不足导致的返贫现象,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持续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借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要标本兼治。摆脱贫困是乡村振兴前提,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脱贫攻坚战与乡村振兴必须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能割裂搞“各自为战”。对于整体脱贫攻坚战而言,脱贫摘帽只是“扶上马”,“摘帽”之后不能万事大吉、拍屁股走人,在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注重贫困人口的长远发展、脱贫攻坚效果的持续巩固。注重发挥贫困人口的主观能动性,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资源要素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等发展特色农业,为贫困人口创造更多的就业增收机会,引导困难群众克服“等靠要”思维,形成自立自强、勤劳致富的良好氛围。做好贫困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对接,促进贫困人口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的有机融合,尽可能为贫困人口参与乡村振兴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对接市场,提升抗风险能力。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牢牢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一体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全方位加强农村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建设美丽乡村;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既能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质量,让脱贫人口更好地安居乐业,又能为推动乡村振兴的纵深发展积蓄新力量,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质的提升创造新条件,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脱贫与致富同步,决胜和振兴齐飞。通过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通过实施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是党中央的智慧安排与现实的必然选择。借力脱贫攻坚,唱响乡村振兴“新农歌”,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无缝衔接”、高质量融合,促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农业才能成为真正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才能成为真正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才能真正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责任发布:乔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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