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法字〔2020〕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厅各处室、单位:
为做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全面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19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抓好《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七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持续强化农业农村法治环境,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现就2020年法治宣传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普治并举,精准发力,努力推动法治宣传贯穿于法治实践全过程、大普法工作格局有效形成、法治观念和党章党规意识牢固树立、法律权威得到广泛尊重,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不断提升普法宣传工作水平。
二、普法重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厉行法治的自觉性、坚定性,推动依法治国各项部署要求全面落实。
(二)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加强宪法实施的重大意义,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
(三)涉农经济发展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种养殖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扶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乡村振兴、土壤污染防治、农药管理等新颁法律法规。
(四)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以及法律服务、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农村部令 2020年第1号)等法规。
(五)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大力宣传党章党规,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三、专题活动
(一)组织开展宪法宣传主题日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之际,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
(二)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围绕依法行政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组织开展法律辅导报告和专题讲座,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三)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采取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或到法院现场旁听等形式,推动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1.网上观看。充分利用中国庭审公开网(网址:tingshen.court.gov.vn)、中国普法网(网址:www.legalinfo.gov.cn)、中国法律服务网(网址:www.12348.gov.cn)等网站,组织观看有关庭审视频影像资料。
2.现场旁听。积极与法院沟通,每年选择1—2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典型案件,集中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旁听庭审。
(四)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解读活动。以法律法规颁布日、重大纪念日等为契机,组织对重点涉农法律法规制修订内容和规范性文进行宣传解读;积极发布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组织参加部、省组织的法治宣传作品征集、普法创新案例推荐评选等活动,展示农业农村普法成果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机制。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协调协作机制,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普法志愿者队伍体系,鼓励引导行政机关法制机构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等人员积极参加普法志愿服务,培育一批优秀普法志愿服务团队和服务品牌。健全完善法治宣传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将普法宣传情况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生产考核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指标,加强工作考核评估。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建立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确保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1次,实现旁听庭审制度落实全覆盖。
(三)强化指导总结。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吃透下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各市普法宣传工作情况,请于11月底前书面报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