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19年度浙江省善治示范村认定名单,德清县乾元镇联合村、下渚湖街道下杨村、雷甸镇杨墩村等15个村入选其中。
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关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要求,着眼全面建设“党建统领、人民主体、三治融合、四防并举、共建共享”的浙江特色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县已累计认定省善治示范村32个,占全县行政村的22.7%。
入选省善治示范村须满足年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5万元且经营性收入达到8万元以上、县(市、区)命名的平安村和文明村、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同时还须符合党建引领坚强有力、自治形式有效多样、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德治教育春风化雨、民生福祉不断提升等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