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科教字〔2020〕1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废弃地膜回收是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春耕备播期间,是地膜回收的关键时期。为抓住这一重要“窗口期”,全面推进废弃地膜回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重点环节

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废弃地膜回收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部门协作机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废弃地膜在农田残留。要大力推进地膜捡拾,引导农民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以花生、蔬菜等农田地膜为重点,开展二次捡拾回收。要全面推广标准地膜,鼓励使用耐候期长的易回收地膜,因地制宜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进减少聚乙烯地膜用量。要积极推广地膜使用减量替代技术,努力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实现地膜使用量零增长目标。同时,要指导回收网点、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多渠道、多方式回收废弃农膜。

二、强化执法监管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加强对地膜残留农田的执法,监督地膜使用者认真履行捡拾回收义务。对不及时捡拾回收农膜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抓好地膜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的违法行为,防止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地膜进入市场和农田。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对废弃地膜捡拾回收的宣传工作,突出春耕春播这一重要农时季节,通过开展地膜回收专题宣传周、地膜回收技术推介、集中执法行动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生产经营主体在地膜使用、回收中的主体作用,切实增强其自觉履行地膜回收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大力宣传地膜回收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为废弃地膜回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机制创新

在废弃地膜回收工作过程中,各地要结合实际,在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地膜回收补贴机制、开展机械化捡拾社会化服务、实施考核激励与责任追究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推进建立地膜回收长效工作机制。

请各市于5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厅科技教育处、省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总站。

联 系 人:张凯 0531-81608083;侯恒军 67866139

电子邮箱:sdnyhb@shandong.cn,stnyc@shandong.cn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10日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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